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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测绘院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安全设计(爆破作业)
 
中介名称: 浙江省第一测绘院
上报单位: 国土局 ,建设局
经营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 经营范围: 测绘-大地测量,测绘-海洋测绘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胡** 固定电话: 0571-88056594
业务主管姓名: 沈** 固定电话: 0571-88070493
办公室主任姓名: 沈** 固定电话: 0571-88827823
在职人员数: 150
简介:     浙江省第一测绘院成立于1975年8月,为国家测绘局首批颁布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
    主管部门为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原名为浙江省测绘局),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前身为浙江省测绘局外业测绘大队,1995年更名为“浙江省第一测绘院”。是浙江省内规模最大的专业测绘单位之一,是一支专业全面、实力雄厚的测绘技术队伍。全院在编人员296余人、各级技术人员202人。其中有教授级高工4名、高级工程师34名、工程师57名、助理工程师与技术员107人。
    主要业务范围:大地测量(卫星定位、三角、水准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地形图、普通地图(册集)、专题地图(册集)、特种地图制作、电子地图制作、地图制版、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限浙江省);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互联网地图服务等。
    我院于2001年5月通过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中心审核,并获得ISO 9002:1994标准质量体系资格证书。2002年1月开始版本升级工作,7月获得ISO 9001:2000版标准质量体系资格证书。2014年4月通过三年一次复评审核。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胡** 330726*****0910 高级工程师 1997-01-01
2 郑** 330326*****1814 高级工程师 2001-01-01
3 陆** 410103*****133X 工程师 1994-01-01
4 温* 231026*****1214 助理工程师 2009-01-01
5 蔡** 412827*****5672 助理工程师 2004-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上虞区工程像控网建设项目(尾款)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136****4892 (1)上虞区工控网的维护与更新 对2015年及2016年建设完成的1754个工控网点开展普查维护工作。其中,2015年布设完成的一级GNSS控制网点有451座,主要涉及主城区;2016年布设完成的一级GNSS控制网点有1303座,主要涉及乡镇一级(以上工程量暂定,实际按质检检测结果结算)。 根据实地一级GNSS点破坏情况,在合适点位新建一级GNSS工控网点,点位建设时与像控地面标志点共用。工控网点建设采用日常使用的统一制式测量标志,采用现场浇筑或预制桩埋设。工控网点埋设过程中现场采集点位建设完成后的近景、远景照片。 (2)设计并建设完成上虞区内固定地面控制网 综合考虑上虞区地形情况,结合实际航飞,设计上虞区内固定地面控制网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控制网布设。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1160000元,共分4期支付,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即(第一期款支付金额为348000元) 2、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通过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即(第二期款支付金额为232000元) 3、所有测绘成果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2 上虞区工程像控网建设项目(第二期款)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136****4892 (1)上虞区工控网的维护与更新 对2015年及2016年建设完成的1754个工控网点开展普查维护工作。其中,2015年布设完成的一级GNSS控制网点有451座,主要涉及主城区;2016年布设完成的一级GNSS控制网点有1303座,主要涉及乡镇一级(以上工程量暂定,实际按质检检测结果结算)。 根据实地一级GNSS点破坏情况,在合适点位新建一级GNSS工控网点,点位建设时与像控地面标志点共用。工控网点建设采用日常使用的统一制式测量标志,采用现场浇筑或预制桩埋设。工控网点埋设过程中现场采集点位建设完成后的近景、远景照片。 (2)设计并建设完成上虞区内固定地面控制网 综合考虑上虞区地形情况,结合实际航飞,设计上虞区内固定地面控制网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控制网布设。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1160000元,共分4期支付,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即(第一期款支付金额为348000元) 2、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通过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即(第二期款支付金额为232000元) 3、所有测绘成果在2020年9月30日前统一向浙江省
3 上虞区工程像控网建设项目(第一期款)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136****4892 (1)上虞区工控网的维护与更新 对2015年及2016年建设完成的1754个工控网点开展普查维护工作。其中,2015年布设完成的一级GNSS控制网点有451座,主要涉及主城区;2016年布设完成的一级GNSS控制网点有1303座,主要涉及乡镇一级(以上工程量暂定,实际按质检检测结果结算)。 根据实地一级GNSS点破坏情况,在合适点位新建一级GNSS工控网点,点位建设时与像控地面标志点共用。工控网点建设采用日常使用的统一制式测量标志,采用现场浇筑或预制桩埋设。工控网点埋设过程中现场采集点位建设完成后的近景、远景照片。 (2)设计并建设完成上虞区内固定地面控制网 综合考虑上虞区地形情况,结合实际航飞,设计上虞区内固定地面控制网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控制网布设。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1160000元,共分4期支付,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作业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即(第一期款支付金额为348000元) 2、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通过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20%合同款。即(第二期款支付金额为232000元) 3、所有测绘成果在2020年9月30日前
4 上虞区GNSS基础控制网、二等水准沉降监测网复测项目(第三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4892 总服务费742000元,分期结算,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中标后15日内提交项目设计书,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的20%(148400元);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外业作业并递交质检站质检,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的余款(148400元)。
5 上虞区GNSS基础控制网、二等水准沉降监测网复测项目(尾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4892 总服务费742000元,分期结算,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中标后15日内提交项目设计书,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的20%(148400元);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外业作业并递交质检站质检,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的余款(148400元)。
6 上虞区GNSS基础控制网、二等水准沉降监测网复测项目(第二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4892 总服务费742000元,分期结算,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中标后15日内提交项目设计书,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的20%(148400元);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外业作业并递交质检站质检,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的余款(148400元)。
7 上虞区GNSS基础控制网、二等水准沉降监测网复测项目(第一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4892 总服务费742000元,分期结算,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中标后15日内提交项目设计书,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与专家评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款的20%(148400元);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外业作业并递交质检站质检,支付合同款的30%(222600元);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的余款(148400元)。
8 2017上虞INSAR地面沉降监测项目二等水准测量(尾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4892 总服务费325000元,分期结算,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162500元),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的余款(162500元)。本期是第二期款。
9 上虞2000航测成图更新测绘(一标段)作废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9****5460 检验费用总计人民币18000元整,全部检验工作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18000元整。
10 2017上虞INSAR地面沉降监测项目二等水准测量(第一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36****4892 总服务费325000元,分期结算,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162500元),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的余款(1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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