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上虞经济开发区【2022】J1号(NWA-BR-05)地块设计(第二期款)
|
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经营有限公司
|
187****5567
|
根据合同付款进度,承包人提供设计方案并深化完成,经发包人认可1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10%,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15%,承包人提交整套施工图文件,经审查通过并招标预算完成后1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40%,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设计费的25%,工程设计资料全部存档完成并通过业主审核后15天内,支付余款。如今是该项目的第三阶段,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整套施工图文件,已审查通过并招标预算完成,按合同的55%支付金额2748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