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今天是:
天气预报:
搜索:
>> 设计(457)
>> 施工图审查(12)
>> 监理(805)
>> 工程勘察(49)
>> 工程咨询(112)
>> 造价咨询(87)
>> 招标代理(74)
>> 政府采购代理(21)
>> 工程预决算审价(3)
>> 水保方案编制(10)
>> 水保监测(9)
>>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2)
>> 水资源论证(4)
>> 防洪影响评价(7)
>> 占用水域影响评价(3)
>> 环评(54)
>> 环境污染治理(18)
>> 生态工程建设方案编制(0)
>> 污染治理能力评价(0)
>> 矿山地质测量(0)
>> 地质勘查(3)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3)
>> 节能评估(7)
>> 清洁生产审核(2)
>> 安全评估(8)
>> 安全评价(4)
>> 检测(215)
>> 评估(40)
>> 测绘(131)
>> 法律服务(19)
>> 土地规划(16)
>> 城乡规划(27)
>> 会计代理(21)
>> 税务代理(2)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3)
>> 司法鉴定(0)
>> 认证(11)
>> 展览(1)
>> 公章刻制(0)
>> 信息安全等保测评(4)
>>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4)
>> 企业债券信用评级(2)
>> 物业管理(8)
>> 无资质(83)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8)
>> 信息未确认或过期禁止业务(0)
>> 不动产登记(2)
>> 已注销中介(0)
>> 病媒生物防制(3)
>> 应急预案(5)
>> 检测(0)
>> 财务顾问(2)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法律服务 > 法律顾问、诉讼代理
 
中介名称: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上报单位: 文章审核
经营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楼12层 经营范围: 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诉讼代理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张* 固定电话: 0571-87006666
业务主管姓名: 张* 固定电话: 0571-81902810
办公室主任姓名: 陈** 固定电话: 0571-87006661
在职人员数: 450
简介: (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道所)创建于2006年1月,取名金道,意在“守信如金,为业载道”。历经十年的积淀,金道所现已发展为总人数达250人的综合性事务所,金道所也获得了业内最高荣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金道律师以勤勉尽责、专业负责、精益求精的执业精神,以“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的执业模式,立足浙江,服务全球,为境内外客户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事务提供评估风险、控制成本、遴选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其中大多数金道律师拥有境内或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仅在重大民商事、刑事辩护领域享誉全国,同时在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也声名卓著。
十余年来金道所的客户有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交通厅、杭州市国资委、上城区人民政府、西湖区人民政府等100多家政府及政府部门,有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50多家媒体单位;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渣打银行、民生银行等50多家金融机构,有浙江省物产国际、省土畜产进出口集团、省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杭钢集团等600多家知名企业。
金道所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截止目前,已为百余个PPP项目、EPC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国企改革、国企公司治理等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经过长期的发展与积累,现金道所不仅每年业绩高速增长,而且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文化建设、行业建设、参政议政、公益事业等方面均表现出了强劲的综合实力。金道所将始终秉持诚信、专业精神,力争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的同时与客户共同成长,共同创造辉煌。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张* 330103*****1320 张奕 2010-10-24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法律尽职调查(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杭州湾海旭工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6****8805 尽职调查专项服务:合同总金额5万元,共分两期付款。第一期2.5万元,第二期2.5万元。目前是支付第一期款项。
2 专项法律服务(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6****8805 ,已支付第一前期,现申请第二期
3 专项法律服务(第一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6****8805 浙江时空部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专项法律服务。分两期。第一期4万;第二期4万,本次支付第一期4万。(一)具体服务内容 1.就该公司设立项目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 2.为甲方就公司设立项目重要决策出具法律建议; 3.应甲方要求,审查、起草、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协议、章程等)和其他法律文件; 4.参与甲方与其他投资人间就公司设立项目的重大事项谈判(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异地出差(差旅费由甲方承担)等,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的,另行支付费用); 5.对公司治理提出合法合规性建议; 6.公司设立后半年内本项目法律咨询服务。
   第 2 页      共 2 13  
 
版本所有:绍兴市上虞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网
地址: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75-82129043 便民邮箱:693396110@qq.com
备案号:浙ICP备17052215号-1 技术支持:青年软件 您是第2304736位访问者

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0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