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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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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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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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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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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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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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卫生室(卫生服务站)改造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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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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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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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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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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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师工艺美术馆及瓷源特色农家乐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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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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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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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后支付第一次监理费80%;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第二次监理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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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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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晖淘乐馆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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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大善小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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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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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第一次付款为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0%;第二次付款为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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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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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上浦镇便民客厅司法所连廊建设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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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普发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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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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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第一次付款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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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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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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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普发乡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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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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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第一次付款为竣工验收合格后80%;第二次付款为审计结算完成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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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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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路-江广路积涝改造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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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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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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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中标监理费率-结合合同约定的各项考核评分要求扣除的监理服务费的总和。(1)工程完成50%支付监理中标价的4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后支付至监理中标价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3)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计价相对应监理费的98%,余款1.5%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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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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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路-江广路积涝改造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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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城乡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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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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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的结算审计价*中标监理费率-结合合同约定的各项考核评分要求扣除的监理服务费的总和。(1)工程完成50%支付监理中标价的4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后支付至监理中标价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3)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计价相对应监理费的98%,余款1.5%作为质量保修金,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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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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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源闸水厂迁建配套输配水管道工程(第三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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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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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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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监理合同价。 ( 监理费用不随后期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1)工程开工后,每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点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X70%。此比例等同于各承建单位完成投资总额与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大于1.0 按1.0计算。 (2)工程完工后14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的85%。 (4)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的97. 5%。 (5)最终结算价的2. 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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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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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源闸水厂迁建配套输配水管道工程(第二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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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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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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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监理合同价。 ( 监理费用不随后期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1)工程开工后,每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点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X70%。此比例等同于各承建单位完成投资总额与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大于1.0 按1.0计算。 (2)工程完工后14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的85%。 (4)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的97. 5%。 (5)最终结算价的2. 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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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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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源闸水厂迁建配套输配水管道工程(第一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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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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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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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酬金: 监理费=该工程监理合同价。 ( 监理费用不随后期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1)工程开工后,每季度支付一次监理费,支付额为完成工程进度点总进度的比例乘以监理合同总价X70%。此比例等同于各承建单位完成投资总额与合同总价款的比例,大于1.0
按1.0计算。
(2)工程完工后14日内,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3)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发出缺陷责任书后10天内支付至监理合同总价的85%。
(4)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10天内,付至监理最终结算价的97. 5%。
(5)最终结算价的2. 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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