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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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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检测 >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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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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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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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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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中心 ,便民中心 ,便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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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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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柏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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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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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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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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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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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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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79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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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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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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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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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79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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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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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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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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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79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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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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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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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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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艺所”)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厅级)。前身为始建于1978年的“中国舞台科技研究所”。1985年改称“中国艺术科学技术研究所”。1999年10月,经文化部批准,以原“中国艺术科学技术研究所”为建制基础,将原文化部文化科技开发中心、北京声乐研究所合并改组为“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中艺所核定编制54人,其中在编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实行所长负责制,现任所长兼法人代表王丰。所下设基础研究部、舞台科技部、标准研究中心、舞台设备检测中心、数字艺术中心、艺术品科研中心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等十一个职能部门。 中艺所的职责是从事公益性艺术科技研究,宗旨是立足文化和旅游部,面向全社会,促进我国艺术发展。主要业务范围为:现代科学技术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应用研究及科技服务;文化艺术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和学术交流活动;剧场及文化装备相关技术研究、工艺咨询、工程设计和设备监理工作;文化装备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文化领域标准化理论研究工作,组织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及宣贯;艺术品科学技术鉴定研究,对艺术品进行数据采集、存储备案及对比验证工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等工作;相关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中艺所承担着“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2014年9月,经文化部批准在中艺所设立了“演艺装备系统技术”文化部重点实验室。中艺所先后参与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多项涉及文化设施建设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定工作;先后组织了《演出安全》、《剧场演出安全等级分类》、《舞台机械 验收检测规范》、《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等多项涉及演出安全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现阶段正承担着文化和旅游部《舞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部分》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在业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 中艺所一直非常重视探索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自成立以来,先后参与了百余个国家省市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服务工作。2013年获得文化部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舞台设备检测试点工作;2014年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第三方舞台设备检测资质,报告准许使用CMA标识。2017年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筹建文化系统首家国检中心—“国家舞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北京市中艺舞台设备公司”,负责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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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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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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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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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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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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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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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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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舞台设备——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视频系统设备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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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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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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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党校(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对上虞区委党校建设工程舞台设备——舞台机械系统、舞台灯光系统、舞台音视频系统设备进行第三方检测。合同总费用(含税)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查报告和检测报告(盖公章,不盖CMA标识章)给甲方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检测费用,即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乙方收到全部检测费后,向甲方提交盖CMA标识的正式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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