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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安全设计(爆破作业)
 
中介名称: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报单位: 上虞区规划局,国土局 ,交通局
经营地址: 上海市铜仁路331号 经营范围: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葛* 固定电话: 021-23133189
业务主管姓名: 金* 固定电话: 021-23133168
办公室主任姓名: 祁* 固定电话: 021-23133188
在职人员数:
简介: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上海规划院”)创建于1957年,是国内成立最早、规划技术力量最为完善的甲级规划设计和战略咨询单位之一。上海规划院按照科学规划、以人为本的要求,秉承“精心规划,惠泽千秋”的理念,站在城市学科和规划事业发展的前沿,充分投入到中国改革开放和城市化建设发展的伟大实践与进程,广泛加强与国内外规划机构和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将“博学、求真、创新、笃实”的精神,寓于为全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服务过程中,不断创新规划理念,提升设计水平,力争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规划研究、咨询、设计机构。
    上海规划院连续十一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并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上海市立功竞赛优秀单位、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治安安全合格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14年至2016年,上海市规划院获得市级以上规划设计及研究成果等奖项94项。其中,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24项;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1项;全国人居经典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竞赛规划金奖1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1项;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2项;上海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16项;上海市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2项;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38项;上海规划国土资源创新奖9项。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葛* 230833*****0521 高级工程师 2007-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上虞区城北前江组团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四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55****3223 本合同甲方为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乙方为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合同金额236万元,分四笔支付,第一笔设计费为23.6万元。第二笔设计费94.4万元,第三笔设计费70.8万元,第四笔设计费47.2万元。现项目已通过验收,根据合同约定,申请支付第四笔设计费用47.2万元。
2 上虞区城北前江组团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55****3223 本合同甲方为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乙方为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合同金额236万元,分四笔支付,第一笔设计费为23.6万元。第二笔设计费94.4万元,第三笔设计费70.8万元,第四笔设计费47.2万元。现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根据合同约定,申请支付第三笔设计费用70.8万元。
3 上虞区城北前江组团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55****3223 本合同甲方为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乙方为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总金额236万元,第一步设计费为23.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推进近半,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首笔付款。
4 上虞区城北前江组团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二期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55****3223 本合同甲方为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乙方为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总金额236万元,第一步设计费为23.6万元,目前该项目已推进近半,按照合同约定,申请第二笔付款。
5 上虞区街道设计专项规划与导则(第三次付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55****3223 针对上虞区城区规划范围(101平方公里)内已建、新建及规划的街道编制街道设计专项规划及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调查、目标与原则、专项规划部分、设计导则部分及实施衔接部分。付款方式为:第一次付款591000元,第二次付款788000元,第三次付款591000元。本次是申请第三次付款。
6 上虞区街道设计专项规划与导则(第二次付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86****2156 本项目于2017年8月31日正式签订规划合同,合同总金额197万元,分为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59.1万元(初步方案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款78.8万元(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七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款59.1万元(项目通过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经过多次沟通及汇报,目前已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
7 上虞区街道设计专项规划及导则(第一笔付款)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区分局 186****2156 针对上虞区城区规划范围(101平方公里)内已建、新建及规划的街道编制街道设计专项规划及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调查、目标与原则、专项规划部分、设计导则部分及实施衔接部分。付款方式为:第一次付款591000元,第二次付款788000元,第三次付款591000元。本次是申请第一次付款。
8 上虞区街道设计专项规划与导则作废 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分局 186****215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绍兴市规划局上虞分局委托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上虞区街道设计专项规划与导则,针对上虞区城区规划区范围(101平方公里)内已建、新建及规划的街道编制街道设计专项规划及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调查、街道设计的目标与原则、街道专项规划、街道设计导则、典型街坊空间与实施管控建议。合同中表明分三期付款,实际一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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