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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中介名录 > 监理 > 铁路工程监理
 
中介名称: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上报单位: 建筑业管理局,建筑业管理局,建筑业管理局
经营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新晖路155号6-5 经营范围: 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监理-铁路工程监理
上虞区项目负责人: 郭** 固定电话: 0575-82169991
业务主管姓名: 李* 固定电话: 0575-82169991
办公室主任姓名: 李* 固定电话: 0575-82169991
在职人员数: 90
简介:     浙江科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现为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宁波市人防协会会员单位、宁波市招标投标协会理事单位、宁波市企业家协会理事单位。
    近年来,已连续被授予宁波市江东区政府“和谐企业”、宁波市江东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宁波市江东区住建局及宁波市住建委“走出去发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各部门岗位职责明确,能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程项目代建、工程项目技术咨询等方面为业主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现拥有工程管理各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占了企业总管人员的81.7%, 所有上岗人员均已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了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
  目前,公司先后在宁波、杭州、温州、台州、湖州、舟山、嘉兴、黄山、丽水、合肥、马鞍山、青岛、威海、维坊、济宁、内蒙古、新疆等地完成了270余项工程建设监理任务;业务涉及民用项目工程、工业项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与农业生态工程等诸多领域。在承揽的业务实施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针对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合理化建议和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合同,最大化地为业主节省投资。正因如此,短短的几年间,科诚公司就赢得了合作伙伴及建设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和赞誉,同时也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面对未来,科诚公司将一如继往秉承着“科学以人为本,诚信合作共赢”的企业宗旨,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恪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为业主提供更优质、更高端的技术服务。    
    借此,我们衷心感谢有关领导、合作伙伴、业内同仁、社会各界朋友,在过去的时间里所给予的工作支持与帮助,我们诚挚欢迎海内外各界朋友,  希望在有机会的条件下莅临我科诚公司考察、指导、合作、共赢!
附件:

序号 专职人员姓名 身份证 技能名称 从业时间
1 周** 430522*****7594 工程师 1996-01-01
2 方** 420922*****6815 工程师 2012-01-01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负责人电话 项目情况说明
1 “一江两岸”(赵家大桥-铁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8****768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里款x费率x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里款x费率x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2 西横河、百沥河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三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8****768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重款x费率x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里款x费率x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3 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二期款)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7****5853 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里计里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
4 上虞高端智造集聚区环岛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杭甬运河至长海公路段)(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89****1654 施工工程费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中标监理费率为监理中标价与施工工程费中标价的比值》,第一阶段付款月进度款按工程计里的60%价款支付相应监理费,第二阶段付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计价款相应监理费的75%第三阶段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支付至工程计里价款相应监理费85%,第四阶段付款结算审计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至与全部工程审计价款相应的监理费97.5%,最后付款缺陷责任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余款付清。监理合同价为1022933元,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得出最终监理费为676134元,已支付监理费345145元,本次支付监理费330989元。
5 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期款)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7****5853 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量计量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第一期款88501.7元,第二期款87264.65元,第三期款120179.75元,第四期款114760.71元,第五期款 279582.38元,第六期款 28800.12元,第七期款150077.05元,第八期款43612.62元,第九期款201452.75,第十期款为94986.07元。
6 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期款)作废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7****5853 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量计量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第一期款88501.7元,第二期款87264.65元,第三期款120179.75元,第四期款114760.71元,第五期款 279582.38元,第六期款 28800.12元,第七期款150077.05元,第八期款43612.62元,第九期款201452.75。第十期款为94986.05元。
7 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监理(第十一期款)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7****5853 合同总金额为1727454元,每月按工程量计量的70%同比率支付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全部监理费的97.5%;余款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复查合格支付。第一期款88501.7元,第二期款87264.65元,第三期款120179.75元,第四期款114760.71元,第五期款 279582.38元,第六期款 28800.12元,第七期款150077.05元,第八期款43612.62元,第九期款201452.75,第十期款94986.05元,第十一期款为172745.4元。
8 “一江两岸”(赵家大桥-铁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8*****68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量款×费率×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量款×费率×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9 西横河、百沥河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期款))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8*****68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量款×费率×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量款×费率×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10 “一江两岸”(赵家大桥-铁路大桥段)绿化提升工程监理(第二期款)作废 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8******8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量款×费率×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业主单位审定工程计量款×费率×3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复验移交后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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