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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十佳一差”中介机构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19-07-16打 印】【关 闭
 
 
 “十佳一差”中介机构评选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上虞区“十佳一差”中介机构的评选对象、评选名额、评选方式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上参与上虞区政府性“三资”管理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评选以及奖惩。

2 术语与定义

2.1  

“十佳一差”

每年在从中介机构评中评选出的10个执业行为规范、服务优质的优秀中介机构和1个不讲诚信、弄虚作假的较差中介机构。

3 实施组织

由区发改局牵头,“双查双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评选。

4 评选对象

参与上虞区政府性“三资”管理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5 评选方式

5.1 “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流程

5.1.1 名额分配

“双查双保”中介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根据各主管(协管)部门监管的中介机构数量以及当年度参与政府性“三资”执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数量情况,确定“十佳”分配名额给各行业主管(协管)部门。

5.1.2 中介自评

中介机构认真填写《上虞区“十佳”中介评选活动考评表》(附录A)。

5.1.3 部门推荐

由各主管(协管)部门依据考评表得分高低,结合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合法经营、依规收费、基础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提出“十佳”中介机构候选名单(候选名单按120%比例确定)。

5.1.4 研究审定

联席会议对上报的“十佳”中介机构候选名单进行研究审定。

5.2 “一差”中介机构的确定

根据“双查双保”中介监管平台披露的曝光案例选择确定,并报联席会议审定。

6 奖惩措施

6.1 对评选出的“十佳”中介机构予以表彰。

6.2 对评选出的“一差”中介机构予以曝光。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上虞区“十佳”中介机构考评表

A.1 上虞区“十佳”中介机构考评表见表A.1

表A.1 上虞区“十佳”中介机构考评表

指标

基本分

100分)

 

自评分

考评分

服务质量

30

 

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等从事相关工作,没有因中介(技术)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到项目。

 

 

合法经营

30

证(照)齐全并公示、在规定的资质范围承揽业务

 

 

依规收费

20

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政策并在委托协议中明确

 

 

基础工作

20

及时到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确认和完善单位信息,主动办理项目合同网上备案。

 

 

加分指标

 

1.受到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区级加10分,市级加20分;省级加30分;国家级加50分;综合性表彰是指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或者其他非行业性的表彰。

2.年度内受到行业或协会表彰的,区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5分。

上述受表彰属同一种类的,以最高加分一次。

 

 

否决指标

 

1.中介机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相关项目有严重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损失。

2.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3.相关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政府性“三资”管理执业行为监管办法行为之一。

 

 

主管(协管)

部门意见

 

(盖章)

         

 

注:1、才自评分由中介自己填写。2、 考评分由主管(协管)部门填写。3、基础工作栏一栏由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打分;加分项目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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